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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为您消费维权指点迷津

点击:40次时间:2020-03-14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

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中消协发布2019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洛宁县检察院检察官为您消费维权指点迷津:

购买商品被拒绝提供发票怎么办?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经营者必须出具。如果商家拒开发票或通过打白条的方式推托,可直接向税务机关投诉,税务机关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拒开发票的商家作出相应处罚。

2.饭店不让自带酒水?不合法!!

饭店不让自带酒水?这合法吗?

不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因此消费者在饭店可以选择饭店酒水,同时也可以选择购买饭店以外的酒水。

3.遇到假冒伪劣产品怎么办

我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该到哪里投诉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4.遭遇欺诈怎么办?

遭遇欺诈怎么办?

①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可以到工商局、消费者协议进行举报,要求追究商家的法律责任;②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情节严重已构成刑事犯罪,可以直接报警;③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维护自己利益。

5.消费者维权途径

消费者如何维护权益??

“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的方法是: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协商不成的,由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3、调解不成的,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仲裁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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