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建
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奋力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紧扣“争一流检察业绩,创全国文明单位”目标,坚持党建引领创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创文各项工作的开展,荣获“河南省第九批学雷锋示范点”等荣誉。
一、党组坚强领导 压实创建责任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部门主任为成员,设立工作专班,院党组定期调度推进,确保创文工作落到实处。
二、支部有力推进 打造特色品牌
各支部狠抓堡垒建设,坚决落实院党组决策部署,培养党员创文工作的自觉性,充分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各支部结合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方法,打造特色品牌,推进创文工作高质量开展。
第一检察部党支部:打造“望春花”未成年人保护品牌,探索未成年人临界预防“三三”工作法,志愿者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25人次,心理辅导10人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5次,对46名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倾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第二检察部党支部:打造“益心护弱 检爱同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品牌,办理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案件43件,成功化解家暴、赡养纠纷等案件26件,帮助197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624万余元,有效解决了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文明实践项目被评为洛阳市2025年文明实践二类推荐项目。
第三检察部党支部:创新司法救助“三联动”工作法,推动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相衔接,高质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6件,人均救助10600元,司法救助率持续保持全市先进位次。1起案件2025年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三心相融·同救共助”案事例2025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工作做法被《法治日报》宣传推广。
办公室和政治部党支部:深耕“宁检乐助”志愿服务品牌,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静音健步行、义务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流动检察志愿服务,已经走遍了洛宁18个乡镇,发放法治宣传材料2.3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00余人次,为群众办实事483件。被县委表彰为“群众满意度高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相关做法被《洛阳日报》专题宣传报道。
三、党员勇担使命,争当表率先锋
党员干部坚决响应党组织号召,主动亮身份、当表率、树形象,以战斗的精神、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积极投身文明创建第一线,始终战斗在最前沿,做到“一名党员一面旗帜”。领导干部身先示范,带领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带头为慈善事业捐款、帮扶困难群众,带头入户开展文明创建宣传。支部书记和党员带头进乡村、企业、学校开展法律服务。党员积极参与文明交通执勤、法律宣传、植树造林、义务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展现了洛宁检察人的文明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