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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检察院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两手抓”
点击:158次时间:2020-02-14
防疫,重中之重,办案,绝不耽误。洛宁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公、检、法、司四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三远一网”平台应用的通知精神,主动做好对外沟通协调和对内组织推动工作,对受理的临近诉讼期限的14件各类刑事案件加快办理进度。春节后,该院运用远程送达系统受理移送的电子卷宗5册、审查逮捕案件5件8人,向公安机关送达逮捕决定书、退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6份,对异地羁押的3名嫌疑人通过远程送达系统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对羁押的4件4人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进行远程庭审,依法保障了嫌疑人各项诉讼权利。



2月13日,洛宁县检察院4件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正通过“三远一网”系统进行远程庭审。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武超说,疫情防控是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实,我们特事特办,按照市院22条具体防控措施,严把出入人员、信息排查、卫生防疫、减少聚集等管理,推动指导单位机关、两个家属小区和三个扶贫村的防疫工作,同时,针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这一块主要业务,当前主要依靠信息化办案手段,立足“三远一网”平台,突出远程庭审重点,兼顾远程提讯、远程送达,突出轻罪案件,兼顾其它案件。每一起案件办理,主管检察长要亲自参与衔接协调,保证诉讼流程顺畅,做到高效便捷的同时,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依法、规范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