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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检察:打响三个月黄河流域整治第一枪

点击:43次时间:2020-04-23

为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河湖治理联动机制,发挥河道治理法治威力,按照洛宁县检察院党组和付武超检察长要求,4月22日,该院主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张海峰带领检察干警到黄河支流洛河段两岸进行调研巡查,率先拉开三个月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序幕。

4月23日下午,该院召开由党组班子成员、中层正职担任的县乡级河长参加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排查整治职责分工的通知,会议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官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排查整治中的作用,以洛河流域为重点、辐射全县城,在三个月内,对入河排污口、固体废物非法存填埋、饮用水水源地和污染源等进行集中整治。一要依托“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全力投入排查整治工作;二要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狠抓公益诉讼类案件办理,以案件办理促有效保护,树立自身检察品牌;三要主动对接河长、警长,联手开展巡查排查活动,形成“三长”合力;四要搞好内外部衔接协调,无论公益诉讼检察、还是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都要凝心聚力,主动与水利、自然资源、环保、乡镇等搞好对接,按照确定的河道治理中检察长的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圆满高效的完成这次洛河排查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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